预付款已支付但对方拒不交货,律师依法解除合同并追回预付款及利息
办结日期: 2025年09月05日 来源: 杨一律师
办案律师:杨一律师
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。委托人与对方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后,已按约支付预付款并多次催促供货,但对方以原材料上涨、排产困难、内部审批等理由一再拖延,最终仍未按期交付,导致委托人生产计划受阻。律师介入后,围绕逾期交付是否构成根本违约、解除条件是否成就、预付款返还与资金占用责任展开处理,推动争议快速收口,最终实现合同解除,促成对方返还预付款并承担相应利息与逾期责任,回款落地。